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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不按套路出牌 谨防按揭贷款陷阱

发表于2016-09-14

住房按揭贷款就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做抵押并由其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所谓按揭是指按揭人将房产产权转让按揭,受益人作为还贷保证人在按揭人还清贷款后,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屋产权转让按揭人,过程中按揭人享有使用权。

大多数购房者会采用按揭贷款的方式来买房。按揭贷款是指以按揭方式进行的一种贷款业务。


在购房者购买房屋的过程中,通常是开发商承诺某家银行为购房者提供房地产抵押贷款,并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由开发商为购房人办理该笔贷款的相关手续。但是在许多购房合同中,均未对银行如果对购房人的贷款申请不批准该如何处理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

一般来讲,这个问题购房者比较容易忽视,未在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这样就增加了购房者的购房风险。同时由于对此没有具体的规定或约定,开发商和购房者对此达不成一直意见,从而使原来几乎成功的交易承受可能失败的风险。

排除这类风险的有效办法是开发商与购房者就未付房款(即未通过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款项)重新达成新的分明付款协议。但是如果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注意如下两项:

一、在开发商向购房人推荐按揭贷款条件时,把未得到银行批准后的付款方式规定在合同中。

二、约定可以退房。但为体现公平原则,须明确由合同双方承担一定的责任。这样就可以防患于未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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