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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知多少,你还真当不花钱啊!

发表于2015-04-22

近年来好多楼盘都在不断的推出新的促销优惠政策,吸引购房者,让很多人趋之若鹜,甚至打出了的招牌!那么,对于这样的优惠,你究竟了解多少?你还真当不花钱了?!

 

所谓的买房是指由开发商垫付三成首付的行为。所谓买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本质上等同于分期首付,即购房者不支付或者少量支付首付,开发商给购房者一年时间或者几个月的时间,把剩余的首付凑齐再去申请房贷。另外一种是做高合同价,虚假贷款,这种买房操作起来比较难,也加大了购房者的买房风险。

 

看到没有,不是不花钱,是先垫付,那么有人会说了,不是自己的钱又能怎样?别急,往下看。

 

买房只是一种购房者在买房过程中的一种付款手段,并不能影响到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在取得销售许可证的前提下平等自愿签订的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在实际履行中,买房存在着很多潜在的法律障碍,如果操作不当,就容易产生纠纷。 

 

首先,所谓看起来是没有门槛的,谁都可以去申请。实际上门槛较高,起码你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你是外地购房者,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是少不了的。其次。申请的购房者必须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还款能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否则是申请不了银行的贷款的。

 

不要以为谁都能申请的,还不起钱的人人家根本都不带你玩!

 

其次,对于开发商来说,通过“”或“垫首付”方式来吸引众多购房者,是为了达到楼盘快速成交的目的。而对于购房者来说,超低首付或并不是减免首付款,而是分期付,虽然暂时缓解了贷款买房的压力,但终还是会在规定的时候内要求购房者全部还清。而这段时间内,购房者都会面临首付、月供、交房时所交税款等各方面的资金压力。

 

所以说,大家千万不要贪这个小,房前先凑足首付是很有必要的,不然超出了自己的承受范围勉强买房,会承受太大的经济压力,可能影响自己的生活品质,还可能因无力还款带来违约风险。

 

更重要的是,由于贷款人没有实际交付首付款,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权,而银行发放贷款,则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对双方均不利。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已经购买了二套以上住房,或外地购房者,无法出具一年以上社保证明或者纳税证明,就没有购房资格。当这些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将面临购房无效的尴尬境地,其按期交付的首 付,可能面临无法索回的情况。

 

所以不是免费的馅饼,大家千万不要贪一时之,买房,还是拿真金白银去心里才踏实,花着不是自己的钱,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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